克東:創新建立“363”機制 化解基層糾紛

年初以來,克東縣積極探索新時代群眾信訪矛盾糾紛化解新路徑,創新建立基層群眾信訪矛盾糾紛化解“363”機制,取得了明顯成效,社會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。
構建工作體系,建立“縣鄉村”三級訪調機構
在縣里設立群眾問題協調處理中心,將協調處理中心與縣信訪調處中心結合,各涉訪職能部門相關人員參與調處,開展部門、政府、縣委“三個層面”協調辦公。在鄉鎮設立群眾問題調處辦公室,將調處辦與鄉鎮綜治中心結合,實行一個機構、兩塊牌子,鄉鎮政府、司法所、派出所相關成員及鄉村兩級信訪代理員參與調處,進一步充實調處人員力量。在鄉村、社區設立群眾問題服務站,將基層黨組織書記、駐村工作隊干部、屯長、村屯信訪代理員、有威望的老同志和包村派出所民警、輔警、司法所等人員納入服務站,全縣共選出686名鄉賢參與群眾問題調處,德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。
完善運行體系,建立“下沉式”六級訪調模式
村、社區開展“三級訪調”。對群眾提出的一般性問題,通過開展“家事評理堂”“村事說務會”等方式實行一級訪調;一級訪調未達到效果,由村、社區書記,村級、社區信訪代理員、輔警共同進行二級訪調;二級訪調未達到效果的問題進入三級訪調,由村、社區書記,駐村工作隊干部,村屯兩級信訪代理員、社區信訪代理員和網格員,派出所民警及司法所工作人員共同下沉一線進行調處。目前全縣下沉力量314人,調處問題202件次220人次,實現了“小事不出村”。
建立鄉鎮“二級訪調”模式。對本鄉鎮內群眾提出的重點訪調事項,由副鄉鎮長召集派出所副所長、司法所副所長、鄉鎮信訪代理員、鄉鎮相關站所長進行一級訪調;對一級訪調未達到效果的問題,由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組織進行二級訪調。各鄉鎮共召開專題信訪會議26次,調處群眾問題65件次78人次,實現了“大事不出鄉”。
實行縣“一級訪調”模式。協調處理中心對重點疑難信訪案件進行調處,對鄉鎮調處辦調處未達到效果、無法處理的訪調事項全部受理,實行屬地鄉鎮、屬事部門、政法委、分管副縣長、分管信訪工作縣領導“五責協同”機制,召開協調會或信訪聯席會議,確定問題化解措施,研究制定解決方案,高效解決群眾訴求。共調處群眾問題53件次82人次,實現了“難事不出縣”。
創新制度體系,建立“早快嚴”三項保障機制
建立信息預判“早發現”機制。發揮鄉鎮、村、屯訪調機構和信訪代理員的功能作用,及時全面搜集、排查群眾矛盾,全縣共排查并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20件次380人次。建立部門聯動“快處理”機制。發揮“一站、一辦、一中心”三級訪調機構的職能作用,形成快速協同處理機制。對重大疑難案件,在“五責協同”的基礎上,組織職能部門協同辦案,形成工作合力,有效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共116件次134人次,實現了矛盾糾紛化早化小。建立責任倒查“嚴問責”機制。對在訪調工作中推諉扯皮、敷衍塞責、工作人員不履職盡責等導致矛盾上行的行為嚴肅追責,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推動作用。(高輝、蘇廣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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