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快建立導向明確、分類科學、規范有序、公正透明、競爭擇優的人才評價體制機制,充分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活力,日前,齊齊哈爾市出臺印發了《齊齊哈爾市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》。
《指導意見》根據各類人才不同職業屬性、崗位、層次特點和職責任務,圍繞該市專業技術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企業經營管理人才、農村實用人才、社會工作人才中的重點領域人才,長期在基層一線、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,分類建立人才評價體系。改進和創新人才評價方式,對不同人才實行差別化評價。
在評價標準上,德才兼備,品德優先,在突出品德的前提下,重能力、重業績、重貢獻。加強對人才政治紀律、科學精神、職業道德、從業操守、廉潔自律、奉獻精神等方面評價。同時,克服唯學歷、唯資歷、唯論文等傾向,著重評價人才責任擔當、專項攻關、工作推進、任務落實、團隊建設、人際溝通等方面的業務素質。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、創新性、實效性,重點評價人才履責績效、創新成果、實際貢獻。
在評價方式上,結合政府評價、市場評價、行業協會、學會及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社會評價等方式,發揮多元評價主體作用。明確政府、市場、用人主體在人才評價中的職能定位。
在評價結果運用上,將評價結果作為職務晉升、崗位聘用、薪酬待遇、培養鍛煉和退出及享受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據,直接與各類人才的“獎、罰、升、降、去、留”掛鉤,逐步建立起崗位能上能下、待遇能高能低、人員能進能出的競爭、激勵和流動機制。
《指導意見》的出臺,建立了按照不同類別人才特點進行評價的機制,能夠有效解決人才評價機制中存在的分類評價不足、評價標準單一、評價手段趨同、評價社會化程度不高、用人主體自主權落實不夠等問題,發揮好人才評價“指揮棒”作用,保障落實用人主體自主評價權,讓人才價值得到充分尊重和體現,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和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價環境。(記者 宋家興)